日前,新修订的《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已正式对外发布!快来看看有哪些新变化!
新增四大奖项
新修订《办法》在原来已设立杰出贡献奖、成果转化推进奖、科技进步奖、专利奖的基础上,新增了四类奖项,更名一个奖项,共有八个奖项:
杰出贡献奖
科技成果转化奖(原名:成果转化推进奖)
科技进步奖
专利奖
自然科学奖(增设)
技术引进奖(增设)
国际科技合作奖(增设)
国家科技奖励配套奖(增设)
新增奖项详情
自然科学奖
根据国家中心城市和西部科技中心定位,鼓励成都市的原始创新,强化成都市在国家基础科学研究和颠覆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地位。
等级:不设等级
评定周期:每两年评定一次
人数: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10名
技术引进奖
打破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技术瓶颈,鼓励企业引进世界先进技术,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成都市产业技术创新。
等级:不设等级
评定周期:每年评定一次
人数:每次奖励项目不超过5个
国际科技合作奖
按照我市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定位,进一步提升我市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水平,助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建设。
等级:不设等级
评定周期:每年评定一次
人数:每次奖励单位或个人不超过5个
国家科技奖励配套奖
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第一承担单位课题组人员或第一获奖者的在蓉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员给予配套奖励。
奖励金额
1.科技杰出贡献奖由50万元提升为100万元。
2.科技成果转化奖由20万元提升为30万元。
3.自然科学奖为30万元。
4.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由16万元提升为30万元,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由8万元、4万元、2万元提升为15万元、10万元、5万元。
5.技术引进奖为30万元。
6.国际合作奖不发放奖金。
7.国家配套奖分别给予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奖励100万元,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的第一获奖者按1:1配套奖励,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第一承担单位的课题组人员按1:1 配套奖励。
来源:综合成都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