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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谈2024年1-5月 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

    服务贸易2024年1-5月,我国企业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额9767.2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执行额656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7%和19.2%。其中,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5214.7亿元,执行额338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5%和9.9%。(以美元计,1-5月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额1399.4亿美元,执行额939.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6.1%和14.8%。其中,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743.4亿美元,执行额484.1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9%和5.9%。)从业务结构看,我国企业承接离岸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执行额分别为1455亿元、566.7亿元和136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1%、0.7%和11.7%。其中,信息技术研发服务、维修维护服务和设计服务业务增长较快,执行额分别为1220.5亿元、161.5亿元和849.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3%、21.2%和19.7%。从区域分布看,全国37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合计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4648.3亿元,执行额2985亿元,分别占全国总额的89.1%和88.2%,同比增长8.4%和6%。长三角地区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2841.1亿元,执行额1799.3亿元,同比增长13.9%和10.6%。京津冀地区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733.3亿元,执行额346.6亿元,同比增长39.3%和32.9%。中部地区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236.5亿元,执行额130.3亿元,同比增长55.4%和20.4%。从国际市场看,1-5月,我国离岸服务外包来源地前三位为美国、中国香港、欧盟,执行额分别为676.6亿元、670.7亿元和460.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5%、0.7%和13%,合计占离岸服务外包执行总额的53.4%。承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合计907.9亿元,同比增长19%。承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合计986.4亿元,同比增长24.6%。从企业性质看,内资企业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1782亿元,同比增长11.7%。外资企业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1603.3亿元,同比增长7.9%。从吸纳就业看,截至2024年5月底,我国服务外包累计吸纳从业人员1620.1万人,其中大学及以上学历1058.4万人,占65.3%。1-5月,服务外包新增从业人员33.1万人,其中大学及以上学历27.4万人,占82.8%。
    07-01

    2024

  • 资讯| 2023年RCEP域内贸易达5.6万亿美元

    今年6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生效已满一年。作为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贸协定,RCEP全面生效一年以来,进一步促进了本区域更大范围、更高水平和更深层次的开放合作,为提振全球经济复苏增强了信心。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RCEP生效为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助力。货物贸易实现稳中有进。2023年,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合计进出口12.6万亿元,比2021年增长5.3%。投资合作取得新进展。2023年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流量达180.6亿美元,同比增长26%,高于我国对全球投资增速14个百分点。越来越多企业从RCEP中获利。2023年我国企业在RCEP项下享惠进口905.2亿元,税款减让达23.6亿元。“RCEP全面生效以来,有效促进了我国产业发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综合研究室主任、研究员赵福军表示,RCEP关税减让政策落地,有助于提升我国出口竞争力,同时减少进口成本,为我国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辽宁东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在绿色包装领域深耕20余年的企业。该公司负责人文博表示,RCEP实施是一项重大利好。未来几年内,公司出口日本的产品关税将从3.5%降至零,产品价格在日本市场将更具竞争力。在RCEP助推下,越来越多成员国企业锚定中国大市场,共享巨大机遇。韩国护肤品品牌达朗喜大中华区总代表丁雪表示,得益于RCEP生效实施的政策红利,公司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关税降低,为公司进一步深耕中国市场创造了机遇。与此同时,RCEP其他成员国在我国外贸中的地位也得到提升。我国与东盟进出口占我国外贸比重从2021年的14.5%,上升至今年前5个月的15.8%。赵福军表示,RCEP其他成员国是我国参与国际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RCEP落地实施,也有助于深化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合作,助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RCEP全面生效激发了区域经济发展活力。数据显示,2023年,RCEP区域内部贸易达5.6万亿美元,较协定正式生效前的2021年略有增长。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愈发紧密。2023年,RCEP区域共吸引绿地投资2341亿美元,增长了29.8%,是2021年的2.2倍。何亚东表示,我国将持续高质量推进RCEP实施工作,对外要充分发挥2024年中国担任RCEP联合主席国作用,引领各方高水平履约,不断提升协定在区域整体的实施效果;对内要继续为企业用好用足RCEP等自贸协定优惠措施提供支持和服务。“RCEP协议作为高水平自贸协定,需要加强与其他自贸协定对接,充分发挥对经贸合作的促进作用。”赵福军表示,一是加强协定内容对接。如RCEP成员国与成员国之外的其他国家在商签自贸协定时,可以以RCEP协议内容为基础,商谈相关条款,有助于成员国企业较好地适应不同的自贸协定。二是充分发挥RCEP成员国之间商签的自贸协定与RCEP协定“双轮驱动”作用。可以针对国际经贸规则变化新情况,在推动商签的自贸协定升级时,将RCEP协议相关内容纳入,并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达成更高水平的自贸协定。当前RCEP规则的利用率仍然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红利的释放。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参考借鉴好经验好做法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工作的通知,总结了RCEP生效两年多来,各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形成的一批RCEP实施的好经验好做法。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美欧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张茉楠表示,要因地制宜、找准定位,把各地的禀赋优势与外部需求相结合,更好融入RCEP的产业链、供应链与价值链。同时,作为对外贸易的生力军,中小外贸企业对自贸协定相关规则了解相对较少,相关部门需采取多元措施帮助他们抓住机遇,让中小外贸企业“懂规则、用规则”。来源:经济日报
    07-01

    2024

  • CDATS周报| (6.24-6.28)

    07-01

    2024

  • CDATS协会周报| (6.17-6.21)

    06-24

    2024

  • 资讯| 中国与新西兰启动自由贸易协定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谈判​

    6月13日,在国务院总理李强和新西兰总理拉克森的共同见证下,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新西兰贸易部长麦克莱签署了启动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谈判的换文。新西兰是第一个同我缔结双边自贸协定的发达国家,中新自贸协定是我国签署的首个涵盖货物、服务、投资、人员流动、标准认可等领域的全面高水平自贸协定。以负面清单方式启动中新自贸协定服务贸易谈判,将有助于推动我国服务贸易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激发两国服务贸易合作潜力,使协定更好惠及两国企业和人民。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06-19

    2024

  • 资讯| 逐浪全球化,中企何以行稳致远?

    出海,不仅是企业生存的必然选择,也是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方向。中国企业全球化进程迈入全新阶段,但海外市场往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市场广阔、竞争激烈、风险重重……面对“出海”过程中的风浪,中国企业唯有从自身出发,努力开展ESG行动、重视合规经营、夯实涉外法律能力、规避涉税纠纷,方可灵活应对国际市场的变幻风云,破浪前行。应对挑战提高企业竞争力在全球投资风险显著上升的大背景下,随着中国在全球直接投资中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正面影响愈加显著,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对风险的防控更具现实意义。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1-4月,中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3434.7亿元,同比增长18.7%。其中,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777.7亿元,同比增长20.4%。然而,在增长背后,中国对外投资合作也面临着不少的风险和挑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全球创新与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院长吕越表示,当前,中国对外投资面临的风险挑战:一是发达国家投资保护主义兴起,外资审查力度持续加强,给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带来了不利影响。二是部分国家频繁对外资开展合规调查,导致跨国营商环境趋于恶化,进而使得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经营的风险持续上升。三是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全球债务再创新高、全球通胀持续存在等问题提高了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成本和不确定性,盈利前景面临严峻挑战。于近日发布的《中国海外投资国家风险评级报告(2024)》也得出了类似结论。报告认为,监管障碍、地缘政治冲突涉及的国际制裁与战争、政治局势等风险均导致我国企业面临多样风险,宏观、产业、企业层面的风险相互交织,需要企业根据投资现状、现实条件进行正确区位选择,为应对新型安全审查和经营合规风险制定预案。相比发达国家,尽管中国企业投资“一带一路”、RCEP等国家的规模和增速表现更佳,但投资风险亦不容忽视。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投资室助理研究员周学智表示,2024年度,发达经济体的整体风险明显低于新兴经济体,在20个低风险国家中占据18席。不过,他认为,新兴经济体虽然在经济基础与政治风险得分方面仍落后,但长期看,新兴经济体尤其是RCEP区域和“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投资需求的上升将成为中国对外投资的新增长点。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投资室陈逸豪也有同感,在他看来,“一带一路”倡议对共建国家和平与稳定发展的积极效应进一步释放,共建国家的平均风险略低于整体样本平均水平。东盟及东亚国家和中亚地区国家维持整体风险相对较低的水平。未来,地缘政治冲突的后续影响、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诱发的潜在风险以及政治风险与债务风险间的联动值得关注。伴随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持续推进,共建国家间的长期互信将不断增进。RCEP成员国也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热土。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在2024年度评级中,RCEP成员国的国家风险评级得分好于整体水平,主要在于其拥有相对较好的经济基础、较强的偿债能力、良好的对华关系和稳定的社会弹性。但是RCEP成员国在经济基础、偿债压力和社会弹性指标上也出现了小幅下滑,需要进一步关注包括大国竞争等长期因素与偶发自然灾害等冲击带来的持续影响。面临这些风险和挑战,中国企业应如何应对?吕越提出了三点建议:首先,企业可以采取多元化投资策略,拓展新兴市场,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度。在出海前,对东道国的营商环境进行深入调研,选择具有较好增长前景、较低经营风险的市场进行投资布局。其次,企业应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跨国经营能力,以合规经营规避政治风险。企业应重视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文化习俗,并通过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减少政治文化排斥和保护主义的负面冲击。最后,企业应积极探索对外投资新模式,以降低海外经营的风险和成本。通过产业链整体出海、上下游抱团出海、品牌与技术出海等新模式,形成集群效应和协同效应,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提高对外投资的竞争力和成功率。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家全球战略智库国际投资研究室主任、研究员王碧珺坦言,整体而言,中国企业应改变传统视角下海外投资主要遭遇的是东道国政治风险方面挑战的认识,更多地为应对新型安全审查和经营合规风险制定预案,做好准备,提高投资透明度,改进ESG实践,加强绿地投资,在价值观贸易、供应链安全、保持企业竞争力之间寻求平衡,尽量降低合规风险。ESG实践让企业更有“后劲”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发展,衍生出的ESG投资概念,正成为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新思潮,也成为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的生存之道。对于ESG这一“出海”企业必须面对的全球“游戏规则”,中国企业如何才能做得更好,让自身行稳致远成为了当下企业关注的热门话题。作为中非合作的坚定支持力量和重要实施主体,中国在非企业取得了一项项大而优、小而美的务实合作成果。与此同时,不少在非中资企业积极探索将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相融合,将ESG价值主张与中国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相结合,积极开展本土化的ESG行动,为非洲地区互联互通与一体化进程贡献了重要力量。中国在非企业联盟主席刁春和介绍,早在2019年,联盟便发起了“百企千村”活动,倡导和推动更多中国在非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ESG的管理,形成许多经典优秀的案例,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加强青年人才培养支持社区发展,在属地化经营中,保护生态环境,践行节能减排等。“中国企业出海拓展国际市场,将ESG纳入国际化经营战略,有助于企业从自身与当地社会的结合点上,发现业务增长点,创造企业与所在国或地区可以共享的价值,从而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可与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刁春和表示,中国在非企业社会责任联盟将号召更多在非洲的中国企业参与和支持ESG行动,促进更多小而美的项目对接和落地深耕,为深化中非合作建立中非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近年来,三峡国际能源投资公司制定差异化发展策略,探索形成股权并购、搭建平台、借船出海为特点的葡萄牙模式和以参股合作并购为主、扩大规模、逐步升级的巴西模式,以及规划先行、高端进入、三峡引领和国际参与的巴基斯坦模式,同时还构建了以巴基斯坦和埃及为代表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以葡萄牙和西班牙为代表的欧美发达国家和以巴西和墨西哥为代表的资源富集国家为辐射中心的业务布局。对此,三峡国际能源投资公司总审计师刘玉钧表示,在ESG日益成为国际共识的背景下,三峡国际对标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从管理体系、战略规划、碳中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将ESG工作融入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中。“三峡国际董事会专门成立ESG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从顶层治理方面,全面推进ESG管理,与公司管理层的ESG执行委员会组成ESG双委员会机制,并设立从总部各部门、直属机构到五大区域公司的ESG专员制度,形成自上而下的ESG管理体系。不仅如此,我们去年还采用了国际通行的ESG评级方法论,开展内部评级,在此基础上,今年正在推进ESG总体目标、战略规划和行动路线的制定。”刘玉钧介绍,2023年,三峡国际发布首份ESG报告,并通过了国际机构的第三方认证。以此为起点,公司持续编制高质量的ESG报告,构建多元的ESG信息披露矩阵。近年来,中国企业“走出去”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出海”企业从CSR管理到ESG都有了全面深化和系统化的包装。商道咨询首席执行官王昕表示,中国企业“出海”已进入更多元的投资区域、投资主体和产业与运营模式的新阶段,企业全面、系统提升ESG可以从组建团队、匹配资源,评估影响、梳理风险,搭建体系、分步提升,全面沟通、落地实践等方面完成“四步走”以实现从CSR到ESG的跨越。“中国企业在‘出海’过程中,建立和完善ESG相关流程比实施短平快项目、单纯追求立竿见影的结果更重要。”王昕认为,在实施的过程中,企业也要警惕“漂绿”等风险,注重学习和能力提升。随着跨国公司对ESG重视程度的提高,出海的中国企业也对公司治理越来越重视。博然思维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梁启春透露,在该公司对海外营商环境的摸底调查中,全球调研对象对中国企业各方面能力非常认可,尤其是技术创新、财务表现等能力更是备受认可。但是在公司治理部分,对中国公司透明度部分仍然存在很多疑问。因此,他建议,在海外传播中,中国企业可以把公司治理作为新的课题提出来,并讲好企业ESG方面的故事。“曾经一个外资化工企业计划在中国建厂,由于投资项目涉及三个村子搬迁工作,他们调查了一个多月,并积极想方设法帮助村民实现再就业。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一个村子中的一棵树上有一窝鸟刚孵化出来,翅膀还没硬无法飞起来,企业因为这窝小鸟将工期推迟了两周。”他举例道,不难看出,在企业ESG传播中要特别注意当我们在谈到一个大愿景的同时,更要落脚具象化的小事例。完善跨境法律服务护航企业稳健前行在全球市场的激烈竞争中,中国企业不断寻求突破,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其中政策和法律层面的难题就尤为突出。当下,海外投资环境日趋复杂多变,规范的跨境法律服务因此成为护航企业稳健出海的关键所在。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会长杜春认为,由于投资目的市场存在的政策、法律及文化差异,一些“走出去”企业没有充分重视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加之国际上出现的逆全球化趋势,导致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与合作以及海外经营中遭遇挑战。“‘走出去’企业必须对标国际经贸投资规则,充分调研掌握投资目的地的法治环境及文化差异。做好各种法律风险的预判与管控,除加强法务及合规管理能力建设外,还应借力海内外专业法律服务力量优化风险防控体系。”杜春也坦言,虽然中国涉外服务法律体系和能力建设日益提升,与海外法律服务业的联动合作不断扩展,但与中国企业对为“走出去”保驾护航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因此,进一步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是当务之急。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才华看来,中国律师行业必须加强法律服务国际合作,通过共享资源,交流经验,优势互补,夯实自身涉外实战能力,提升善用国际律师资源能力,力争为跨境市场主体提供解渴管用的法律服务。才华认为,中国要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贸易规则谈判,充分发挥咨询和参谋作用,助力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通过加强国际合作,不断积累法律服务合作经验,提升合作质量和水平,共同打造充满活力,有序竞争的国际法律服务市场。涉外法律服务是涉外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发展的主要力量。“一带一路”国际律师联盟秘书长康煜表示,由于共建国家的国情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各异,政治体制、历史、文化、宗教等方面差别较大,不可避免对跨境投资和经贸合作带来一定影响。随着共建“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在投资市场准入、国际贸易、建设工程、劳务用工、环境保护、知识产权、金融交易、争议管辖等方面的纠纷和法律风险开始显现。因此,法治作为共通的理念和规则,在深化各国合作交流,促进互信互惠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他认为,建设覆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网络、健全跨境纠纷解决机制将更好保障企业顺利出海,助力企业安全高效开展国际业务。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沈四宝建议,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首先出海要实力先行,不能为了出海而出海。其次要学会“在变局中求不变,在不稳定中求稳定”,对国际市场上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预判,提升法律应对本领,培养专业人才。最后要进一步优化法治思维,加强法律和商业之间的互动和融合。例如,完善企业自身章程,重视契约精神,拓展仲裁、调解等纠纷解决途径等。联合国契约组织第十项原则专家组成员、深圳市企业合规协会会长王志乐认为,企业“走出去”面临的严峻挑战正是合规的挑战。合规管理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遵规守法,而是企业自愿将遵守法律法规、实现合规承诺、遵循职业操守等合规义务转化为日常的管理活动。保证企业上下全员参加、全业务流程控制、常态可持续,从而促进企业高质量“走出去”。提升出海税务水平规避企业经营风险随着跨境企业在全球范围内业务的拓展,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政策、合理规划、税务筹划受到的关注也持续增加,企业涉税的需求自然“水涨船高”。跨境企业的税收问题既包括税收管辖权冲突,也包括转移定价问题。前者主要体现在跨境企业可能面临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税收管辖权冲突导致双重征税或出现税收漏洞;后者则体现在跨境企业关联交易中,转移定价可能受到税务部门关注,需要合理规范以避免税收风险。北京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审信集团董事长曲立军认为,跨境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并非国内的税收政策,而是跨境业务下税制和税收征管如何衔接的问题。对此,曲立军认为,跨境企业要加强对各国税收法规的学习和理解,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并提高办税人员素质,加强办税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涉税专业水平和涉税的风险意识。同时,要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等环节的具体措施。加强内部审计和监控,确保税收风险的有效实施。曲立军表示,当前,各国税收法规在不断完善,跨境企业需要密切关注税收法规的新变化,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控制税收风险、提升管理效率的水平。各国税务部门也应加强合作,共同打击跨境税收违法行为,维护国际间税收秩序。随着共建“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中国企业对共建国家税收法律和税收协议的充分理解也变得十分重要。“通过研究共建国家税制可以看到,各国税收优惠差异较大,直接税多为单一比例税率,间接税税率征收范围差异较大,因此在企业关注各国税率的同时,我国的涉税服务机构也要积极帮助企业规避税收风险,提高企业税收管理效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丁芸如是说。丁芸表示,涉税服务机构提出的税收策划一定要具有合法性、及时性、稳健性,且策划的方案不仅保障企业能够实施,还要能够取得效益。涉税服务机构要为企业处理国际涉税纠纷提供坚实的后盾,为处理好国际涉税纠纷,涉税队伍可以提供政策、依据、咨询使企业平安地经营、合法地经营。因此,中国要加强涉税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构建国际化现代服务体系,涉税服务机构也要“走出去”和国际间的涉税服务机构加强交流,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搭建桥梁。
    06-13

    2024

  • 节日祝福| 端午安康!

    06-10

    2024

  • 行业资讯|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参考借鉴好经验好做法 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工作的通知

    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两年多来,各地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结合本地实际,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多措并举,不断加大高质量实施RCEP工作力度,形成了一批RCEP实施的好经验好做法,有效帮助产业企业更好把握RCEP带来的机遇,有力促进地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No.1加强顶层设计,形成统筹推进合力(一)融入本地发展战略,形成政策合力。一是强化对RCEP实施工作的统筹领导,将相关工作纳入本地政府工作要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实施工作面上有统筹、点上有侧重,各部门重点任务明确、具体路径清晰。二是将高质量实施RCEP融入到本地发展战略,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规划、“十四五”商务高质量发展规划等,实现RCEP实施与本地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融合,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叠加效应。三是政策先行,结合本地区位优势和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构建实施政策体系,印发加快对接RCEP经贸新规则若干措施等文件,出台高质量实施RCEP的行动计划和支持政策,深入推进RCEP实施工作。(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RCEP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横向由商务、海关等有关部门参与,纵向向基层商务部门等相关单位延伸,定期召开高质量实施RCEP工作调度会议,推动各部门工作联商、服务联动、资源联享,实现“左右协同,上下联动”效果。二是在商务主管部门内组建高质量实施RCEP跨处室工作专班,建立月度台账、季度交流、督查通报、典型示范等工作制度,确保各项任务和工作举措尽早尽快落地、取得实际成效。三是建立业务现场值守机制,畅通应急保障协调渠道,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置,及时协调解决RCEP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三)加强公共服务供给,提升落实能力。一是建立RCEP企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专区等公共平台,通过制定RCEP全链条全流程“一站式”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开通RCEP咨询服务热线和窗口等方式,主动靠前服务企业。二是多部门联合举办系列培训宣介,通过制作RCEP宣传手册、组建培训师资库、培养种子培训师、发布最佳实践案例、打造“RCEP惠企业”百场万企系列政策宣讲品牌等行动,指导企业更好熟悉和利用RCEP规则。三是强化调查研究为RCEP实施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充分调动专家和智库力量,通过协定研究、问卷调查、加强监测、国别分析等方式,为本地政策制定、精准培训、完善服务保障、深挖规则红利等提供依据参考。No.2聚焦货物贸易,护航企业用足用好优惠规则(一)健全支持体系,助力企业精准享受优惠关税。一是聚焦本地优势产业和RCEP国别市场机遇,与有关单位联合梳理印发对RCEP成员进口立即零关税、出口立即零关税和潜在优势商品“三张清单”,为企业精准查找和择优匹配选用最佳协定税率、定位进出口国别提供参考。二是强化科技赋能,充分运用政府公共服务网站等平台,实现自贸协定规则查询、智能商品归类和原产地规则分析等功能同步运行,为企业提供在线数据查询和咨询服务等“一站式”解决方案,降低企业使用关税优惠政策难度,提升企业享惠便利度。(二)提高服务水平,联合海关等单位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原产地相关规则。一是深入指导企业灵活运用原产地累积规则,通过先采购中间产品降低进口成本,在国内加工成成品外销域内市场,享受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关税“双减让”,推动地方深度参与RCEP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二是精准帮扶企业,积极与有关单位协调解决未及时获得外方原产地证明、RCEP成员不认可原产地证明等企业享惠中的具体问题。三是通过将RCEP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服务终端延伸至政府服务大厅等措施,为企业办理原产地签证提供更加周到便利的服务。(三)加强便利化水平,助企享受更多通关便利。一是深化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协同海关通过建设“重点信用培育企业库”、“一对一”辅导、“点对点”培育等方式,积极面向企业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和经核准出口商企业资格“双培育”,助力企业充分利用RCEP原产地自主声明规则,让更多企业享受通关便利。二是落实贸易便利化规则,帮助企业缩短通关时间,优化通关流程,开辟“绿色通道”,通过预约通关模式即查即放,实行RCEP成员进境快件在满足必要条件下6小时放行等,实现通关便利化。No.3推动服务贸易和投资合作,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一)培育新动能,加强与RCEP成员服务贸易合作。一是深入研究并积极运用RCEP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等规则利好,围绕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等目标,支持数字贸易基地和重点企业积极融入RCEP数字贸易市场网络,拓展跨境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影视版权输出、动漫游戏出口等数字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加强与RCEP成员的中医药领域合作。二是大力拓展跨境电商新兴业态合作,通过跨境电商综试区建立面向RCEP成员的“跨境电商+国际联运”新模式,引进优质企业打造跨境电商物流供应链体系,支持企业建设面向RCEP的海外仓,积极拓展RCEP市场。三是不断完善匹配RCEP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RCEP区域内贸易投资活动更多使用人民币结算等。(二)“引进来”“走出去”并举,深化与RCEP成员双向投资合作。一是抓住RCEP投资规则进一步开放的机遇,支持RCEP区域内跨国公司在本地设立地区总部和外资研发中心,鼓励本地企业在RCEP区域内进行产业链供应链“强链、固链、补链”布局。二是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通过在RCEP成员设立境外企业服务中心、打造国别投资系列活动品牌等方式,提供投资政策法规咨询等综合服务,组织企业参加与RCEP成员的产业交流会、品牌推介会、项目对接会、投资促进会等,为企业拓展RCEP市场提供服务和支持。三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企业投资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如充分利用海外投资保险统保平台等政策,增强对企业开拓RCEP市场的风险防控保障,提升面向RCEP成员的招商引资效能。No.4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RCEP高质量实施(一)强引导优政策,积极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推动与RCEP成员的高层交往,将对RCEP成员往来纳入本地对外开放合作重点,推动地方搭建RCEP经贸合作平台,引领地方与RCEP成员务实合作方向。二是增加政策透明度,扎实推进RCEP专题信息发布,通过地方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宣传解读RCEP实施政策动态,便利内外资企业准确获取信息。三是面向RCEP成员出台商务人员出入境便利政策,积极探索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一站式办理”,充分发挥亚太经合组织(APEC)商旅卡作用,促进人员往来。(二)强实效优支撑,完善RCEP配套支持体系。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RCEP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和纠纷应对指导机制,通过编制RCEP相关知识产权维权指引、举办交流研讨会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专业指导和涉外法律服务,切实助力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二是对标对表RCEP等国际高标准自贸协定,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环境问题、竞争政策、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和相关规则的研究和应用,积极探索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三是加密面向RCEP成员的航线网络,通过新开航线、海铁联运班列等举措,全方位提升机场、港口保通保畅能力,畅通与RCEP成员贸易投资物流通道。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高质量实施RCEP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积极参考借鉴上述优秀做法和成功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服务,切实将RCEP实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通知来源:商务部国际司
    06-07

    2024

  • CDATS协会周报|(6.3-6.7)

    06-07

    2024

  • 活动速递|日本经贸和投资研讨会成功召开!

    日本经贸和投资研讨会在成都召开      2024年6月4日,日本经贸和投资研讨会在成都召开,本活动由日本贸易振兴机构成都代表处、成都市对外开放合作促进中心、中日会客厅支持,成都服务贸易协会、四川省一带一路经贸合作促进会共同主办,株式会社Scroll、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协办。      会议由四川省一带一路经贸合作促进会秘书长李东川主持,吸引了众多中日企业和机构的积极参与。     日本贸易振兴机构成都代表处高级专员潘华臻首先发表了关于日本投资的主题分享。他深入分析了日本当前的投资环境和政策,为与会者提供了丰富的投资信息和指导。     成都市对外开放合作促进中心泛亚开放合作部工作人员戴雨菲、成都服务贸易协会秘书长曾芸芸以及中日会客厅负责人王玥也在会上分别作了简要发言。他们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成都市在对外开放合作中的具体措施和成果,展示了成都作为投资目的地的吸引力。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投资并购部负责人王妍妍介绍了中国企业在日本投资的概述。她的发言为有意进军日本市场的企业提供了法律和政策方面的有力支持。     最后,株式会社Scroll海外战略室室长、成都音和娜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坂口幸太郎分享了主题为“出海日本:中国企业如何利用跨境电商优势”的精彩演讲。他通过具体案例,详细介绍了中国企业在跨境电商领域如何成功进入日本市场,并取得显著成绩。     此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不仅加强了中日两国在经贸和投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为中日企业搭建了一个重要的沟通平台。与会者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研讨会,他们对日本的投资环境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并对未来的合作充满了信心。     此次活动的主办方成都服务贸易协会秘书长在会后表示,将继续搭建更多这样的交流平台,促进中日企业间的务实合作,将继续为促进中日两国的经贸交流与合作贡献力量,期待未来能有更多的合作机会,共同开创中日经贸合作的新篇章。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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