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储备】这四类人才落户成都可获安家补贴,3年内每人每月至少2000元
2017-09-26 19:45:52

砥砺奋进的五年 喜迎党的十九大

近日,成都市人社局发布

《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

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

《办法》围绕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工作

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

其中明确,从2018年起,

将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发放安家补贴,

3年内每人每月至少发放2000元。



人才引进方面


● 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技能人才,可到成都办理落户手续;


● 对全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从外地新引进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被认定为A、B、C类的人才,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发放安家补贴,D类人才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详见文末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申请办理流程:

1.企业向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成都市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成就认定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4)引进人才《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经审核并公示后,自核准次月起按年度将经费拨付给企业,由企业负责发放给本人。

市人社局将于每年1月份受理上一年度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申报。



人才培育方面


将通过发放培训补贴、实施校企校地合作培养等形式提升技能人才水平。


● 对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本市企业职工,分别按照最高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 属于本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的,分别按照最高1100元、1800元和25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参加培训并取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最高可获得6000元补贴。


● 对本市技工院校根据成都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支持。对本市企业与技工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支持。对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支持。


● 实施全民技能技术培训工程。鼓励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设置免费培训课程,向市民提供免费培训。


人才选拔方面


选拔奖励优秀技能人才。

● 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优胜奖牌的选手,分别给予20万元、12万元、8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


● 每年评比表彰一批“成都工匠”,分别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



拓展技能人才发展通道


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招,享受同等的职称评定、职位晋升与就业创业等支持政策。


● 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组织职(岗)位招考(聘)时,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参加招考(聘)。


鼓励企业育才用才


● 5年内在全市甄选100家企业、1万名企业技能人才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2年内分别按照中级技术工人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元,高级技术工人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培训费用60%的标准进行补贴。


● 支持在蓉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对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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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社局出台政策,技能人才外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可获补贴!



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

主要包括:


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地方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省“千人计划”人选;
“成都人才计划”人选;
享受四川省或成都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
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
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全国技术能手;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成都发展卓越人才奖”获得者;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其他高级人才

主要包括:


具有正高级(若相关行业领域不设正高级层次的须为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省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市级工艺美术大师;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其它按相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政策的人才。



(《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根据人才供求情况适时更新)


信息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川日报,成都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