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
2018-07-11 20:00:00

  为加快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和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近日,北京市印发了《关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记者发现,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已经密集出台了十几个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政策,对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本次印发的《意见》不仅内容丰富,而且与此前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一脉相承,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做出了更宏观和全面的部署。


  

  《意见》将创意设计、媒体融合、广播影视、出版发行、动漫游戏、演艺娱乐、文博非遗、艺术品交易、文创智库9个领域定为重点发展的环节,并提出文化空间拓展行动、重点企业扶持行动、重大项目引导行动、文化消费提升行动、文化贸易促进行动、文化金融创新行动、文创品牌集成行动、服务平台共享行动、文创人才兴业行动9大组织实施产业促进行动,“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1~2家年营业收入过千亿元、5家以上收入过五百亿元的龙头文创企业”。


  针对媒体融合,《意见》提出,充分运用数字传媒、移动互联等手段,构建立体、高效、覆盖面广、功能强大的国际传播网络。支持构建基于“三网融合”的“内容+平台+终端”的媒体传播链,推进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互动融合、一体发展。支持传统媒体转型升级,拓展网络和新媒体业务,发展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网络电影等新业态,大力培育以数字化产品、网络化传播、个性化服务为核心的网络视听产业。


  可以看出,媒体融合背景之下,国际传播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要求。在技术手段不断革新的趋势下,既往的国际传播战略需要被重构,更新传播观念和手段,以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在世界舆论格局中的话语权。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成为媒体融合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我国电影产业迎来快速发展,电影票房由2003年的10亿元猛增至2017年的559.11亿元,今年票房更有望达到700亿元的历史高峰。在各种利好政策的出台下,创造力被不断激活,产业链得到完善,中国电影拥有了更多走出国门的支撑。此次《意见》也提出,要用好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围绕选题策划、内容创作、后期制作和院线发行等环节,“完善精准扶持政策,加强主动对接服务,支持影视行业优质企业、领军人才扎根北京发展”。《意见》的九大促进行动中,针对文化贸易的促进行动包括:鼓励文化企业在境外设立合资出版公司、艺术品经营机构,开办本土化的海外专属频道、专属时段。支持企业以参股、换股、并购等形式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展销活动,举办自主品牌巡展推介会;支持企业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吸引海外文创企业总部落户北京等。


  6月14日,在商务部和中宣部联合举办的对外文化贸易培训班暨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推进会上,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获得首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授牌。这不仅是对北京文化出口现状和潜在优势的肯定,更是对新时期北京文化贸易创新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近期,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北京开展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这样的契机对于放大政策叠加效应,积极推动文化贸易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打造文化出口新的增长极,进而提高中华文化出口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无疑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今年北京已出台的一系列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涉及文化园区、文化金融、文化贸易、文创产品开发、文化人才引进和认定等多领域。涵盖文化贸易的,包括4月份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意见》《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8年本)》两份文件。同时,为充分发挥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的政策功能优势,提高北京市文化贸易规模,促进海外文物回流,6月份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文资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化服务业开放改革促进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文化贸易发展的支持措施》,涉及财政支持、艺术品保税等内容。(国际商报 刘昕)


文章来源:服务外包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