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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报】2020成都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现已开通申报!
2020-04-17 16:45:35



       为认真贯彻执行《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修订稿)》(成商务发[2017]149号)和《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修订稿)实施细则》(成商务发[2017]150号)文件规定,结合行业发展和疫情防控稳增长工作需要,2020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已在陆续开展中。协会为您温馨提醒以下申报注意事项:

01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可根据支持政策及实施细则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于4 月 20 日 00:00—5 月 6 日 23:59 期间进行项目申报。超出申报时间,不予受理。

02

单位注册与申报


符合支持政策及实施细则条件的申报单位,首先要确定管理员在市商务委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资金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化平台,网址为:http://110.188.70.194:9090/egrantweb/)完成单位注册。管理员指定项目负责人并分配权限。项目负责人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后,才能按照要求申报具体项目,上传有关附件。管理员审核无误后通过信息平台报送所在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已经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的单位无须重新注册。

03

项目执行时间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04

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应全部扫描并上传到信息化平台,上传文件格式统一为 PDF,单个文件最大不超过 50M。对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和市商务局审核后要求修改或进一步补充佐证材料的,项目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补充并重新上传,超期视为放弃申报。市商务局确定支持项目后,将通过信息化平台、邮件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将信息化平台申报材料下载打印一份并加盖单位印章后送市商务局相关处室存档。

05

服务贸易支持条款


支持市场品牌推广项目

支持以跨境交付等形式购买服务

06

关于本次申报相关补充规定

1. 不执行政策:

支持“成都服务”开拓境外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国际设计大奖赛、支持中介服务和“走出去”服务保障政策。

2. 完善支持政策:

《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修订稿)实施细则》(成商务发〔2017〕150 号)(十七)支持“成都服务”开拓境外市场——支持市场品牌推广项目的支持标准中“经市商务委认定的服务贸易重点培育企业(机构)和重点项目的所在单位,获得的支持上浮一个档次,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不再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申报通知链接

成都市商务局官网公示公告

http://sww.chengdu.gov.cn/cdswh/gsgg/2020-04/17/content_61ed76d51ccf4e5d9c549417268305ff.shtml